《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的发布与实施会议在京召开

2013年10月24日,由商务部委托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和木材节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起草的《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涛,中国市场学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金陆成,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国家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司原司长赵凤梧,中国市场学会标准处主任、原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研究员郝淑芬,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陶以明,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木门窗专业委员会会长张国林,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会长李佳峰,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史春玲,以及来自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上海福人林产品批发市场、广州富林木材城交易市场、温州木材市场、甘肃宇臻物流集团木材交易中心、德州山东木材交易市场、陕西西北木材交易市场、黑龙江中俄木材交易中心、浙江南浔建材市场、红星美凯龙家居市场等全国部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的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陶以明主持。

陶以明副会长在会上重点介绍了制定《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的重要目的和意义。他强调,我国木材与木制品市场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与扩大开放发展很快,也为我国经济建设和消费者对木材与木制品的需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已跃升为世界最大的木材与木制品贸易中心。遍布我国大中小城市的各类木材与木制品市场已经成为我国木材与木制品国际贸易的重要窗口。但是,目前木材与木制品市场市场鱼龙混杂,管理标准不一,基础设施部健全,商品质量与售后服务部规范,侵害消费者行为也时有发生。制定《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标准,已成为我国规范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的发布与实施,将有利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市场分类指导与管理,并给予有关政策和服务方面的支持,有利于中国大型有实力的木材与木制品市场脱颖而出,共同打造“世界品牌的中国木材与木制品市场”,有利于消费者根据自己的不同需求选择市场采购木材与木制品。同时,有利于引导我国木材与木制品市场管理提升,向着科学、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木材市场专业委员会史春玲秘书长作了《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行业标准的编制说明,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将木材市场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个等级。与会各位专家和木材市场负责人充分肯定了该标准的科学性、专业性、可操作性和对行业发展壮大的引领作用。同时,与参编人员共同针对《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的框架、内容、分章节逐条逐句的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修改和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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